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的规定,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5月9日(星期四)在新都区交通运输局召开了“成都市新都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”。会上,听证会参加人认为通过适时、适度地调整出租汽车运价,保持合理的出租汽车运价水平,既维护行业健康运行与发展,稳定驾驶员队伍,减少社会稳定风险,同时又契合上级文件的要求。经报区政府同意,决定调整我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,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成都市新都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
(1)调整起步里程和基本租价,将起租里程由1公里调整为2公里,起租基价由5元调整为8元,即起步价从1公里5元调整为2公里8元;
(2)调整车公里租价,将基础运价1.7元/公里调整为1.9元/公里;
(3)调整回空租价,将7公里-60公里以上部分收取50%回空费,调整为10公里-60公里部分收取50%回空费,即回空租价从每公里2.55元调整为2.85元;
(4)调整夜间补贴时间,将夜间补贴时间22:00 - 次日 6:00调整为23:00 - 次日 6:00;
(5)如遇成都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,我区运价按其标准执行。
二、新运价执行时间
按照《成都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区域融合改革实施方案》(成交发〔2019〕37号)文件要求,我区巡游出租汽车新运价从2019年10月15日零时起执行。
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
2019年10月8日